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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家律师事务所调解中心挂牌成立

为贯彻最高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2018年2月1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江苏省司法厅联合发布了《江苏省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如何开展律师调解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积极响应号召,迅速作出决策,申请设立调解中心并于2018年3月2日获准设立。

2018年3月15日下午,江苏东恒(江北新区)建设工程和商事争议调解中心(以下简称“东恒调解中心”)揭牌仪式在江北新区科创中心举行。南京市司法局陈宣东副局长、江北新区综合治理局陈宇副局长、南京市司法局律管处丁勇处长、江北新区建设与交通局张剑站长等共同为调解中心揭牌。东恒所张利军主任、调解中心负责人杜振道、调解员王磊、许贵兵、张雁等参加了揭牌仪式。

东恒调解中心系江苏省第一家设在律师事务所的调解中心。中心将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方面的优势,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该协议经由法院确认后可申请强制执行,能够帮助当事人省时省力省钱地解决纠纷。东恒调解中心的成立标志着南京律师在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方面提供了新产品,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方面提供了新路径。

中心揭牌后,与会领导与调解员举行了调解工作座谈会。江北新区综治局副局长陈宇认为东恒调解中心的设立具有开创性的意义,有助于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中的专业优势,高效化解各类纠纷,为江北新区的发展助力。江北新区建设与交通局张剑站长讲目前建设工程项目复杂,亟需专业律师参与第三方调解,化解各方主体的利益纠纷。南京市司法局律管处丁勇处长提出要“边试点、边完善、边形成方案”的模式,借鉴外省市的优良经验,在江北新区先行先试,对标找差,以便提升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南京市司法局陈宣东副局长表示东恒争议调解中心的成立是“恰逢其时”,“正合其意”,中心要采取新的模式,利用好新平台,提供好新服务,形成好新产品,要在实践中注重总结经验,形成可推广的调解规则,努力实现“当为其用”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协调,力争将东恒调解中心打造成建设工程纠纷解决法律服务领域的一块亮眼品牌,树立律师参与调解工作的标杆。

最后,张利军主任感谢各界领导对调解中心成立的关心和支持,他表示东恒调解中心的各位同事一定要落实好陈宣东副局长的指示,积极培育、引进律师调解专业人才,加强调解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调解工作成效,力争把东恒调解中心建设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律师调解中心,树立律师参与调解工作的标杆,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改革与完善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同时服务好江北新区的大发展。